这一天,小明在数学课上学习了「质因数分解」。有一个定理叫做「算术基本定理」,任何一个大于 1 的自然数 n,如果 n 不是指数,那么 n 可以唯一分解成有限个质数的乘积。
例如:8=2^3,12=2^2*3,36=2^2*3^2。
我们可以用「试除法」对 n 进行质因数分解,现在小明不满足于 n 的质因数分解,他想知道 n! 的质因数分解的形式是什么。
n!=n*(n-1)* (n-2) ....... * 1
这个问题就交给你来解决。
这一天,小明在数学课上学习了「质因数分解」。有一个定理叫做「算术基本定理」,任何一个大于 1 的自然数 n,如果 n 不是指数,那么 n 可以唯一分解成有限个质数的乘积。
例如:8=2^3,12=2^2*3,36=2^2*3^2。
我们可以用「试除法」对 n 进行质因数分解,现在小明不满足于 n 的质因数分解,他想知道 n! 的质因数分解的形式是什么。
n!=n*(n-1)* (n-2) ....... * 1
这个问题就交给你来解决。
55!=2^3*3*5